“法利赛人和经学家,纷纷议论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和他们一起吃饭。’ ……”(路15:2,新译本)

他肚子实在饿得难受。

看那些猪“呼噜呼噜”地嚼食着那些豆荚,肚子更是不争气地打起鼓來。

……豆荚会是什么味道?……

……什么味道,都強似饿肚子吧?……

他弯身拾起一些豆荚,放进口里。但觉干瘪瘪的,又苦又涩,实在无法吞咽,又尽数吐出来。摸摸已见脊骨的扁平肚子,他沉沉地叹了一口气……已經整整七天沒好好吃过什么像样的东西了……不过,这些日子下来,他启示也逐渐习惯饿肚子的感觉了。

倒也不是雇主吝嗇或是亏待于他,尽管勉为其难,他的雇主毕竟还是收留了他这个外乡人。只不过这地过去这一年刚刚遇上十年來难得一见的大饥荒,田地根本沒有出产,有所囤积的人家,善心的早已把所有的施舍分赠;自私的也已是逐渐坐吃山空。人人自危。大家都不过是想方设法地活命而已。

伸手揩了揩额上颈上的汗水,看着那沾满泥巴布满硬茧的双手,他心里不是沒有愤恨怨怒的。

曾几何时,这双手所把玩的,是那耀眼夺目的金银玉石;这双手所盈握的,是那柔媚女子的腰身。那时,这双手恣意挥霍着属于自己的那份优渥家产,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谈笑风生。如今,随着钱财珠宝的散去,那称兄道弟的人们已形同陌路,那莺声燕语也转为恶言泼语。风光不再,温存不再。

无意识地搓揉着脏兮兮的双手,他心里更泛起隐隐的懊恼和沮丧。

很久以前,这双手曾经紧紧握住另一双厚实的大手。在那大手的引导下,学会生活作息的种种,学会管理家当的点滴。然后,也是这双手,向那厚实的大手摊牌,要求分取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家产;然后,无视那双大手的殷切劝阻,他毅然远走他乡,走向自以为的自由。

就是这双手,领自己走到这样一个处境的。这曾经是一双支使管理的手,此刻却成了一个养猪的雇工的污秽的手。这样的不堪,连父亲家里的雇工都不如呐!……只是,又如何能回头呢?……

他自嘲地撇了撇嘴角,叹息着立起身,想去打些水來灌滿猪寮里的水槽。脑子里卻倏地窜起一个意念。

……父亲家里有那么多雇工,从来不见有缺乏的,食物更是充足有余,难道自己倒要在这里饿死?……不!不!我要回去,然后告诉父亲:我得罪了天,也对不起你,再也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你的一个雇工吧!……

回家的路并沒有他想象中的容易走。不是因为三餐不继体力不支,而是心里一直忐忑着。自己当时那样叛逆地背离,父亲肯不肯接受自己的归回——即便是以一名雇工的身份?更糟的是,如果父亲不肯让自己回去呢?一路上,每每想到这个可能性,他总是头皮发麻,心头更是说不出的沉重。而每朝家的方向挺进一步,他口里不断喃念的说辞,更渐渐地成为他给自己的定罪,不再只是寻求一口饭的藉口,反而像一顆大石子般拴在脚上,让他举步维艰。

路上的景物越來越熟悉,邻舍的田地已经映入眼帘。再半天的路程吧?

他望望逐渐昏暗的天色,琢磨着是不是要等天亮才继续这最后一段路程。这一天已经走了许多的路了,刚刚愈合的腳皮又損了,身体也实在疲累得很;而追根究底,他实在沒有勇氣再往前走一步了。

……我得罪了天,也对不起你,再也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你的一个雇工吧!……

他低着头喃喃地念着,完全沒有留意到一个身影正急匆匆地穿越邻舍的田地,朝自己奔跑而來。待得他注意到时,身影已经来到跟前。是那么熟悉而又陌生。陌生,因为苍老了许多;熟悉,因为容顔慈祥依旧。

“孩子!你终于回来了!”

“父亲!”他喉头哽咽,不由得跪在老人面前,由衷地说道:“我得罪了天,也对不起你,再也不配称为你的儿子……”

“孩子!你回来就好了!回来就好了!”父亲截断他的话头,一面将他扶起拥入怀中,一面召喚着随在后头急奔而來的仆人:“快!快!把最好的袍子拿來,给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然后,转头又吩咐另外一个仆人:“快去!把那头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要好好大吃一顿,庆祝一番!!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复得呀!!”

(路15:11-24)

林布兰 浪子回头 Rembrandt The Return of the Prodigal Son

重看路加福音里头这个浪子的比喻,赫然发现,其实重点真的不是浪子。以前看这一段,虽然也觉得故事其实可以从父亲的角度去看;但是,从来沒有觉得浪子不是实至名归的主角。但是,这次再看,却发现或者真是如此。

1-10节里头的记载,重点显然是在失羊的主人和失银的妇人身上。

來到这一则,或者浪子的行径总是让我们想起自己,所以,一直以来,我们的眼目就总是放在浪子身上。看到他的愚昧任性,我们叹息自己的愚昧任性;看到他的落魄不堪,我们想起自己的落魄不堪;看到他的醒悟回头,我们更是明白个中滋味……。浪子面对父亲无条件的接纳,我们可以想见他的欢喜,更能体会他的感动,因为我们也曾如此地沉浸在被无条件接纳的喜悅中。

我们看见的,总是浪子。所以,我们常说这是“浪子回头”的比喻。

只是,浪子其实真的不是故事的主角。

主角是那个父亲,那个“他还在远处时”就看见他,那个不顾尊严迫不及待地“飞奔”而去,那个宰杀牛犊热烈庆祝儿子归来的父亲。在他身上,失羊主人和失银妇人的急切寻觅有了更进一步的表达——他的引颈盼望、他的飞奔而去、他的大排筵席。而这一则比喻里头,更另有一个新的元素——父亲的不计前嫌。说是不计,不如说他似乎是完全忘记了儿子先前的大逆不道这件事,所以根本无从计起。

主耶稣的这个比喻,就是要回应法利赛人与经学家不屑的议论(v.2),向他们指出:神国度的王——神自己,就是比喻里头这样一个父亲。他的爱,他的接纳,他的饶恕,都是毫无条件的;无关乎一个人的身世地位,不追究一个人的成功失败,也不在于一个人的道德高度,因为即便克勤克俭如大儿子,他其实也是一个浪子,只不过没有离家出走罢了!也因此,在这个比喻的结尾处,父亲也殷切地邀请大儿子跟他一起欢喜快乐,让大儿子也体会父亲对他的心意。

浪子的父亲——他才是整个比喻如此触动我们的心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