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祢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路119:105,新译本)

尽管圣经书卷各有不同的文体内容,但是,不可否认的,这些书卷都各有其文学性;如果从圣经原文来看的话,其文学性就更为显著。而在众多文学表达的手法中,形象语言可以说是最基本也是最普遍的。笼统而言,希伯来文是感性的语言,再加上希伯来民族是擅于讲故事的民族,旧约圣经中的形象语言自然是俯拾即是的;希腊文虽然偏向于理性表述,但是在新约书卷的叙事与表述中,却也不乏形象语言的应用。
形象语言最基本也是最大的好处,就在于通过这样的手法,我们可以更容易理解和把握作者/诗人所要表达的思想想要传递的信息,并在生活中加以体验与实践。

在旧约中,我们最为熟悉的其中一个形象,就是诗119:105的“灯”和“光”。我们把它加以背诵,琅琅上口;我们把它谱成诗歌,悦耳动听。
诗人以“灯”和“光”的形象,来表达神的话语赐生命光照引导的特质,而我们也常常以这节经文来提醒自己神话语的重要性。只不过,身在电灯已经是常态的现代社会,我们或许并不太能够感受到诗人在使用这两个形象语言时的强烈情感。

我们今天的世界,一到傍晚,路灯街灯家里的灯就会逐一亮起,因此即便夜深人静,四周也还是明晃晃的,特别是在城市里。加上今天电流供应的改善,我们甚至没有太多的机会遇到停电的夜晚。
然而,诗人的世界诗人的时代并没有电灯,夜幕降临时,四周就是一片漆黑,常常是伸手不见五指。也因此,当时代的人一般都不会在晚上出门,更别说走远路了。遇到不得已,真的得在晚上上路的话,那么人们一般就会举火把;但是若要走长路的话,更多时候就会带上一盏小油灯,提在前头,照亮脚前的道路——脚前,就是脚掌下一步要踏出去的地方。油灯能照亮的距离就是这么多,并不太能看到更远处的路上是不是有什么窟窿陷阱或是任何暗夜出没的蛇鼠猛兽,只能一步一步小心谨慎地走去。而路上的光,一般就是月光,清清冷冷,虽然只能为夜行者提供淡淡的光芒,但是在四周一片的黝黑中,却是让人安心的陪伴。

脚前的灯(图源:论坛报) Light to the feet (source: Impact)

而这就是神的话语光照引导的特质。祂的话语总是一步一步地带领,一步一步地牵引,并不会将前面的道路全然展示在我们眼前,但是,只要我们紧紧跟随祂话语的引导的话,必然不会掉入窟窿跌入陷阱,也不会被蛇鼠猛兽所突袭(蛇鼠猛兽大概还是会有的,只是灯已经把它们照亮,让我们有所预备,就不至于惊慌无措)。而祂的话语也是我们路上的陪伴,叫我们就算是行在暗夜里,也能够安心。

这样看来,我们也就发现,神话语所光照引导的,原来并不是我们所谓的人生的方向/道路,比如该选择什么事业该挑选哪个配偶,该置办什么产业该如何预备退休,尽管这些都是重要的人生抉择合理的人生问题。神话语所光照引导的,是关乎生命——关乎生与死——的道路。因为在旧约圣经的形象语言中,“光”与“灯”也象征亨通的生命(如:箴13:9、24:20等),灯若熄灭,一般上就是大祸临头/死亡的意思。实际上,如果我们小心谨慎地跟随着神话语的光照引导的话,我们就能够走在生命的道路上,一切人生的方向抉择也就清楚了然了。

根据教会传统,每年的1月6日乃是主显节(The Epiphany),之后就进入所谓的主显节期(the season of Epiphany)。这是一个庆祝与记念耶稣被东方智者认出是救主、在约翰的洗礼中被称为是神的爱子、在迦拿的婚宴上初次公开展示祂的能力的季节。常常也以“光”作为默想的主题。
当这新年伊始之际,在这主显节期里,让教会紧紧拥抱神的话语,在一片深重的黑暗中,一步一步地跟着祂的灯随着祂的光,以致终能走成置放在山顶上的光,照亮身边的、世上的人。